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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聞自由日的一篇雜文


无国界记者RSF组织公布2021年新闻自由排行榜2021年5月
 © RSF

既然是世界新聞自由日,就讓自己的思緒自由地散散步,想到哪寫到哪,不強調嚴密的邏輯性,就算是寫出來與朋友們交流碰撞一下吧。

世界新聞自由日是由聯合國創建,旨在提高新聞自由的意識,並提醒各國政府尊重和提升言論自由的權利,該權利銘記在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中。  1993年,聯合國大會宣佈將每年的53日定為世界新聞自由日,也為了紀念溫得和克宣言,該宣言是由非洲報刊記者於1991年統一列出的新聞自由準則。 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強調不受政府、政治或經濟控制,反映最廣泛的社會言論。

作為新聞自由的一個指標,致力於在全球倡導新聞自由的非政府組織無國界記者上週二 421日) 發佈《2020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毫無意外的,中國排名繼續墊底,在全球180個國家中排名倒數第四。 實際上,這個排名都不再是新聞了,對墊底的這些國家而言,不需要再作排名,應該統統歸入沒有言論自由,沒有新聞自由,不是第幾名的問題,而是根本就沒有。

我們現在要思考的問題是,對於這些沒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國家,其它國家要如何一致行動。 每年提出一個報告,也許多少有警示和鞭策的作用,對有些國家而言,也可能引起反思並加以改進。 但對於那些要通過集權,通過控制輿論來維持其政權的政府而言,一個自由指數的排名對於他們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相對於他們的權力,指數排名什麼都不是。 更無恥的是,他們會將他們自己顛倒黑白的說辭,利用其它國家的新聞自由來廣泛散佈,來弱化他們的惡名,混餚視聽。 對於一些具體的嚴重打壓輿論和言論自由的事件,他們又會以國家主義和內政來阻擋外界的批評,甚至通過羅織其它罪名來掩蓋他們打壓言論自由的事實。 所以,光是一個報告是不夠的,崇尚捍衛人權的政府和國際組織,包括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作家等等,都需要站出來,作出有效的反制行動。

無國界記者是國際言論自由交流會(IFEX)的成員。 IFEX由全球60多個非政府組織組成,在世界範圍內言論言論自由被侵犯的狀況、促進並捍衛言論自由的權力。 這個組織在對嚴重侵害言論自由的國家或政府的反制運動中應該指定出更有效力的方法。 當然,作為非政府組織,最終還是要通過影響各國的立法機構來真正達成和實際的實施。 我們認為,至少可以制定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進一步到法律制度和人權層面的對等原則。 就如貿易對等一樣,當然這比貿易對等會複雜許多。 具體來講,就是對於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其他國家也不給與這些國家的言論自由,這些國家對其他國家的記者或新聞報導有什麼樣的限制,其它國家也對等的處理。 川普政府時期已經有了一些相應的做法,但還是不夠,需要更全面更多實質面上的實施。

以中國為例,中國把所有的對人權的侵害,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打壓都視為它的內政,拒絕其它國家和組織的批評。 但同時,它又要求其它國家給與它充分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有時甚至把它自己的"言論自由"無限擴展。 央視記者孔琳琳在英國保守黨閉門會議叫囂並掌摑他人就是一個明證,我們在視頻中可以看到,員警依法拘捕孔琳琳時,她不斷的獅吼,你們侵犯了我的人權,你們侵犯了我的人權。 翻牆出來作案的小粉紅也是一樣,在一些油管博主下留言謾駡,被刪除后還要質問博主,你不是提倡言論自由嗎? 你怎麼可以剝奪我講話的權力? 孔琳琳和這些小粉紅們一是搞不清楚公域和私域的差別二是在本質上想籍此挑戰西方的自由與人權,所謂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第一點是無知和蠢,第二點就是壞。 而去年的微信事件就更是荒謬了,在美國的一些華人團體反對川普禁用微信的行政命令,這本身不是一個問題,行政命令是否合理,是否違憲,在美國自有合法途徑來處理,這些華人團體循法律途徑來抵制也很好。 不過,當你用這個行政命令違反言論自由來為一個言論自由劣跡斑斑,充斥著假消息,更進一步在傷害言論自由的應用軟體護航時,就顯得是如此的荒誕。

從上面這些事例我們可以很清楚的認知,對像中國這樣的專制無底線的國家,我們也需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對等來處理。 如果你建立防火牆,封鎖你想要封鎖的IP,那其它國家也同樣封鎖你重要的對外的IP,比如你大學,科研機構,政府機構的IP位址,如果你用VPN 就取消你的VPN;外國記者在中國是怎樣的待遇,其它國家一樣比照辦理;中國媒體對內容、來稿和資訊發佈是怎樣的原則,其它國家對中國及政府相關的媒體或機構也執行一樣的原則,美國駐中國的大使發佈一篇文章都會受到阻撓,那你中國的駐外使領館也就不要發聲了;記者人數和新聞機構的數量和准入機制也一樣要對等, 其它國家的新聞機構在中國不能做的,中國的媒體機構也不允許在其它國家做;在法律層面也需要對等,中國不講人權,沒有獨立的司法體系,其它國家對於牽扯到中國政府的案子的企業和個人也可以取消除人道以外的其它寬容或豁免條款。 任大小姐的案子就是一個例證,康明凱等人的秘密關押,不審不判,對照任大小姐逍遙自在。 一個國家的人權和先進的制度是為了保護他國的公民,而自己的公民的人權被侵害卻無能為力,這豈不是太諷刺了嗎?

中國肆意侵害人權,聲稱這是中國的內政。 其它國家除了口頭譴責,也不可能真正插手干涉,唯一能做的就是抵制中國侵害人權相關的商品,比如新疆棉事件。 但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傷害也要有其實的行動。 今年是世界新聞日30周年,今年的主題是"將資訊視為公共產品(information as public good)",中國的新聞就是與虛假消息和壓制、打壓言論自由共生的,所以,必須對中國的新聞也要進行抵制。 

這個方面對臺灣尤其重要,臺灣是被中國假消息和大外宣滲透得最厲害的國家,如何制定法律加強對假消息和大外宣的打擊,防微杜漸非常重要。 尤其是本土媒體和政治人物要出台相關的法律,施加更大的壓力,甚至可以在國家安全的範疇下,對涉嫌破環國安或資敵的言論,剝奪立法委員的免責權。 總之,要防止中國利用我們臺灣的民主體制來遂行他們的認知戰,民主體制是對自己國民的尊重與保護,如果淪為敵國侵入的一個破口,那就太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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